數字密碼之五: 19451207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台灣改由中華民國政府統治。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接受國民教育(簡稱國教)為國民的權利與義務,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且早在 1944 年已公布《強迫入學條例》,所有學齡兒童家長均應主動讓子女就讀國民學校。
因此自 1945 年起,台灣義務教育仍然維持六年。由政府設立國民學校(簡稱國校),以學區制的方式,提供學齡兒童就讀。
民國 34.12.7 抗戰勝利校名改為民雄第二國民學校,第四任校長蕭海南,也是第一位台灣籍校長,到職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