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興中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 貳、目的: 一、培養學生本土語文基本之聽與說能力。 二、培養兒童對本土語文學習、閱讀、說話…等興趣,以提高兒童對本土語文的欣賞。 三、落實學校課程目標及精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及欣賞。 四、推展兒童對本土語文的認識,以傳承各種傳統活動及確保本土語文的延續。 參、實施原則: 一、教材編選以生活化、實用性、趣味性、文學性為主。 二、儘量營造學習環境,讓學生置身其中,以自然方式接觸學習。 三、教學方法:生活化、趣味化、活潑化、多元化。 四、教學內容:與生活密切結合,重視生活上的實用。 五、教學評量:以聽、說為主,讀、寫為輔,兼顧形成性、總結性評量,符合學生個別差異,採多元評量方式。 肆、實施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全體學生。 伍、師資: 一、師資來源: (一) 安排參加過本土語文教學初進階研習取得合格證書之教師擔任教學。 (二) 聘請通過本土語文認證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三) 諮詢具相關專長耆老或親師進行合作教學。 二、師資培訓: (一) 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校外研習及認證。 (二) 辦理本土語文研習活動,聘請專業老師擔任講師。 陸、教材選用: 一、由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學習領域小組依現行國小教科書選用注意事項,選用適當教材及輔助教材,並由校內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使用。 二、由本土語文學習領域小組依部頒之 108教學課程大綱,編輯補充教材參考使用。 柒、實施方式: 一、課程安排: (一) 本地區主要使用之本土語文(閩南語): 1、正課時間:全校每週以一節為正式課程,利用語文領域課程時間實施教學。 2、隨機教學:由級任老師配合各科教學內容、民俗節日不定時實施。 (二) 辦理本土語文之比賽及其他相關活動。 (三) 設置本土語文書籍、教學多媒體,充實本土語文之教學資源。 捌、預期成效: 一、培養學生能多利用本土語文作為日常生活之工具。 二、培養學生具有本土語文聽、說之基本能力。 三、激發學生對於本土語文廣泛學習的興趣並提昇其欣賞文學作品的能力。 玖、教學成果評鑑及獎勵: 一、學生透過實作或檔案評量方式進行評量。 二、教學小組成員得舉辦成果發表會,檢討教學成果,以提供教學改進之參考。 三、對於推行本土語文教學認真,且具成效之有關處室及教師,由校方依權責給予獎勵。 拾、經費: 一、正式課程所需之教材經費由學生負擔。 二、教師使用之教學設備、教材,由學校本預算編列相關經費支出。 三、本土語文支援教師相關經費由教育部及教育處補助款支應。 拾壹、本計畫經母語日推動小組決議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興中國小 112學年「本土語文」課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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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
第 1 節 8:40 ~ 9:20 |
本土語 一年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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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節 9:30 ~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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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節 10:30 ~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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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節 11:2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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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節 13:30 ~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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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節 14:2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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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節 15:15 ~ 1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