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獨立設校公文書
1920(大正9)年3月10日,打猫區長區長事務取扱陳聯彬及大崎腳區長陳金聲,因地方「向學心昂進」、「就學兒童增加」、「出席率良好」等,提出分校獨立願,並增加為六個年級(圖2-23)。
而在嘉義廳轉呈臺灣總督府的公文中更具體提出,自1916(大正5)年設立分校以來,四個年級學生共計209名之多,學生出席率相當高,一直有相當高昂的向學心,有鑑於逐年增加的就學學生,因而提出學區域的變更並獨立設校之意願書(如圖2-24),以及學校地房舍等基本財產與圖書教具等通用財產歸屬的協定書,向臺灣總督府提出獨立設校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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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3.分校獨立願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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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4.分校獨立願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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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5.獨立設校教材教具分讓協定書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