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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獨立設校

第二章 / 2019-08-22 / 點閱數: 156

  • 一、獨立設校公文書
  • 二、獲准獨立公文書
獨立設校公文書
 
        1920(大正9)年310日,打猫區長區長事務取扱陳聯彬及大崎腳區長陳金聲,因地方「向學心昂進」「就學兒童增加」「出席率良好」等,提出分校獨立願,並增加為六個年級(圖2-23)。
       而在嘉義廳轉呈臺灣總督府的公文中更具體提出,自1916(大正5)年設立分校以來,四個年級學生共計209名之多,學生出席率相當高,一直有相當高昂的向學心,有鑑於逐年增加的就學學生,因而提出學區域的變更並獨立設校之意願書(如圖2-24),以及學校地房舍等基本財產與圖書教具等通用財產歸屬的協定書,向臺灣總督府提出獨立設校之申請。
2-23.分校獨立願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
2-24.分校獨立願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

2-25.獨立設校教材教具分讓協定書
資料來源:臺灣總督府
二、獲准獨立公文書

       1920(大正9)年330日,分校獲核准獨立,學校名稱為臺南州江厝店公學校,修業年限為六學年(如圖2-26)。

 

2-26.獨立設校認可
資料來源:台灣總督府
 
       在獲准獨立設校後,臺灣日日新報1920634版地方近事報導指出大正 9 年 6 月 6 日上午 10 時,江厝店公學校將於校內舉辦一整天獨立設校慶祝活動,可見當年學校獨立,在地方上是一件相當重要的地方教育盛事,怪不得地方隆重舉辦一整天的慶祝活動。
       剛獨立設校之初,並未派任新校長,應為打猫公學校學校長香曾我部吉治兼任本校校長。直到1920(大正9)年105,野田鼎駒教諭才就任江厝店公學校校長。